为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教高函〔2019〕13号)和《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办〔2016〕2号)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现正式组织开展2023年度国家级、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遴选工作。
一、遴选原则
各学院应积极支持和鼓励预立项的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参加国家级、上海市级遴选。各学院应广泛动员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赛事和“青年红色筑梦之旅”活动,提升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
二、项目遴选程序
1. 3月29日-4月21日 答辩评审阶段
预立项的校级创新训练类项目以学院为单位,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确定具体推荐项目及推荐排序,最终由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审核确定项目等级。现场答辩由项目组PPT演示和专家提问组成。其中PPT演示至少包含项目前期研究、背景分析、准备工作等;项目的科学性、创新性、可行性、实用价值等;项目的实施计划、预期目标、经费使用等;项目组成员的个人基础、与项目匹配度、项目团队合作与分工等;项目成果指标等。
创业训练类项目由创新创业中心负责,答辩安排等另行通知。
3. 4月22日-4月28日 学院提交材料阶段
学院提交《2023大创项目分级答辩安排表》、《2023大创项目分级答辩评分汇总表》和《2023大创推荐项目情况汇总表》,需已盖章签字的扫描版及excel版各一份,发送到邮箱zsy@ecust.edu.cn。
4. 4月29日-5月8日 学校正式立项阶段
确定立项项目并进行校内公示。
三、学院推荐排序时应参考的情况
1. 预立项之后项目在双创实践管理平台上进行周进展填报的情况;
2. 优先支持全程在奉贤校区运行的项目团队;
3. 优先支持贯彻EHS(环保、健康、安全)理念的项目团队;
四、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确定等级时参考的情况
1. 项目团队参加“周四创谈”、在G空间(奉贤校区图书馆9楼)开展双创活动等情况;
2. 优先支持“典型双创教师团队”中教师申报的项目;
3. 优先支持认定的创新创业类特色学生社团/师生俱乐部申报的项目;
4. 优先支持参加第十二届华理附中学生参与大创项目。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
2023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