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是由华东理工大学主办,面向全校优秀研究生(含高年级本科生)参与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和成果选拔的系列活动,活动同时也是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的校内选拔活动,立项团队将由学校推荐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培养计划。现就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请对象
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及本科三年级以上有志于创新创业的在读学生(包括MBA学生)。已获得历年上海市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简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申报。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创新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二)择优立项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的创新创业项目;
(三)择优立项研究生、本科生共同组队的创新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 类创业项目申请;
(四)申请人的创业项目在技术上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并且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程度;
(五)鼓励创新创业项目指导教师的“专业导师+创业导师”双导师制,指导教师的激励办法参照《华东理工大学关于印发<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校教〔2012〕10号)。
培养方式
(一)校级立项团队可获得1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额度;
(二)校级立项团队须申报参加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由学校推荐),须申报参加第七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完成网上注册);
(三)获得上海市立项的团队将免费参与上海市组织的培训和创业活动,培养期满合格给予结项。优秀创业项目可获得1-3万元“创星奖”奖创金,奖创金用于创业项目研发及创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项目申请人)运营,奖创金划拨至创业企业账户,由创业企业开具合规发票;
(四)获得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的项目,除资助额度外,还可免费获得以下培养形式:创业课堂、创业测评、创星孵化营、天使走进实验室、全球创业周中国站、企业参观、创业沙龙等。
四、申请方式
(一) 实行项目申报制:可个人申报,也可多人组成团队(不超过5人)申报。每人限申请1个项目。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二) 填写《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1),于2021年4月30日前,向所在学院(所)申请,学院遴选后将《项目申请书》及推荐意见送学校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徐汇校区研究生楼702)。
入选方式
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组织包括教育管理专家、行业专家和天使投资人在内的专家组对各学院(所)推荐的创新创业项目进行公开答辩评审,项目申请人均须参加公开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公布。
附件: 2021年华东理工大学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
联系人: 关奕檬
电 话: 021-64252058
邮 箱: guanyimeng@ecust.edu.cn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