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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第九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 训练计划”项目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07   访问次数:13
    华东理工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遵循“兴趣驱动、自主实践、注重过程、突出重点、求实创新、培养能力”的基本原则,按照“自主选题、自由申报、公开立项、择优自主、规范管理”的程序,以项目为载体,在导师的指导下,由学生个人或者团队自主开展项目研究,强调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培养学生创新思维、创业意识、团队精神和实践能力,兼顾“研究或者训练成果”,推动自主创业。基于此,学校组织开展了第九届(2016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经学生申报、学院初评、学校审议,从所申报的449个项目中择优立项校级项目418项,现予以公布。

第九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 项目将作为2017年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培育项目,根据项目中期检查结果选优推荐上报为2017年国家级和上海市级,并追加支持经费。

请各项目组成员和指导教师遵循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管理办法(修订)》(校教〔201413号)的相关要求,根据项目研究方案和研究计划,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 

华东理工大学

2017117
附件
第九届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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