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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出台的鼓励小微企业发展的扶持性政策
发布时间:2017-12-05   访问次数:0

新《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将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别,将微型企业从小型企业中独立出来。中小微企业占我国企业总数的997%。在这类企业中,中型企

业资金相对雄厚,市场竞争力较强,不需要太多的政策扶持,只依靠本身的资金链便能自行发展。而小微企业占企业总量的973%,其数量最大,最具市场活力,是推进现代经济全面发展的重要动力。

小微企业是小型微型企业的简称,是人员规模、资产规模与经营规模都比较小的经济单位。面对新一轮的转型升级,小微企业在我国创新型建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过程中,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将极大地促进我国资源型社会向创新型社会的转型升级。

我国小微企业发展前景广阔,但初始发展动力不足,极易夭折,同时,小微企业在运营过程中容易面临融资、税收减免、人才引进、技术创新和产品开发等问题。因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扶持、鼓励小微企业发展。

1.    税收优惠和财政支持

如国家对小微企业给予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在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微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基础上,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在全面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的基础上,降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自6%4%统一降至3%);统一并提高了增值税和营业税的起征点(提高至3万元);免征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印花税等。

同时还给予小微企业政府财政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支持,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不低于18%的份额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减免部分涉企收费并清理、取消各种不合规收费等。

2.    金融政策

融资难历来是小微企业最头疼的一个问题。为此,国务院明确要求商业银行对符合国 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的小微企业给予信贷支持,适当提高对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的容忍度。同时通过加快发展小金融机构,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用担保服务等, 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规范对小微企业的融资服务,禁止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收 取承诺费、资金管理费,严格限制收取财务顾问费、咨询费等费用。

3.    技术创新政策

2009 年开始,每年中央预算内技术改造专项投资中安排 30 亿元资金,专门支持中 小企业的技术改造,接下来将扩大安排用于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资金规模,重点 支持小型企业开发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节 能减排,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改善安全生产与经营条件等。完善企业研究开发费用所得 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鼓励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文 化产业,走专精特新和与大企业协作配套发展的道路。鼓励科技人员利用科技成果创办小型微型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    市场开拓政策

鼓励小型微型企业运用电子商务、信用销售和信用保险,大力拓展经营领域。改善通 关服务,简化加工贸易内销手续,开展集成电路产业链保税监管模式试点。

5.    企业管理提升政策

实施中小企业管理提升计划,重点帮助和引导小微企业加强财务、安全、节能、环保、 用工等管理。加强品牌建设指导,引导小型微型企业创建自主品牌。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 劳动用工的指导与服务,拓宽企业用工渠道。以小微企业为重点,每年培训50 万名经营管 理人员和创业者。制定和完善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小型微型企业就业的政策。

6.    小微企业集聚发展政策

规划建设小企业创业基地、科技孵化器、商贸企业集聚区等,积极为小型微型企业提 供生产经营场地。对创办三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的小型微型企业,符合条件的,给予 一定比例的租金补贴。改善小型微型企业集聚发展环境。

7.    公共服务政策

2015 年,支持建立和完善4 000个为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的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培育 认定 500个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实施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平台网络建设工程,增强政策咨询、创业创新、知识产权、投资融资、管理诊断、检验检 测、人才培训、市场开拓、财务指导、信息化服务等各类服务功能,重点为小型微型企业 提供质优价惠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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